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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May 22

    戏说自己

    晚饭,麻辣烫。吃饱,往小区门口走去。

    微微侧身穿过俩大妈,只听得其中一人说了一句:姑娘扎俩辫子真好看。

    于是乎,如果当时有个明眼人在场,他肯定能见到这个穿着蓝衣蓝裙,踩着高跟鞋,一步一步故作婀娜的女人,嘴角那一抹控制不住的微笑,夜色朦胧下,无比诡异。

    许是路灯昏暗,上了岁数的大妈,无视我的肥头大耳,大黑眼圈,只看到辫子和裙子,便得出结论,我老黄瓜再次刷绿漆,成功地装了嫩。

    天知道我的心情因为这样一句话好了多少,试问,谁家女儿不虚荣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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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大白同学为我写文一篇,很是感动。

    看到自己成长的点滴,只想一声叹息。

    曾经很瘦小的卷毛,服了北方的水土,日显彪悍;

    曾经很灵性的小姑娘,进了北刷的门,日渐呆滞;

    曾经说话小心,办事谨慎,现在满嘴胡言,糊涂不已;

    还记得高二课堂上,后桌的MM站起来发言:我喜欢坐在前面的女孩,她粗粗的辫子让我想到了歌里唱的小芳姑娘,很干净也很清澈。

    全班哗然,我将脑袋埋在臂膀中,满面绯红,那就是传说中的羞涩。

    再次叹息。

    现在这位小芳姑娘坐在电脑前,带着满面的油光,垮着俩大眼袋,一边敲字一边感慨,都说这女大十八变,我咋越长越回去了呢?

    原来一个人的堕落是很容易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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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我们家三个女儿,就我光荣地继承了老爸的一头卷毛。

    于是,每每看到刘大哥那含情脉脉的眼神:我的梦中情人,要有一头乌黑亮丽的长发……我就恨不能拿块豆腐撞死自己。

    高中毕业后,我开始整顿自己。以半年或一年为周期拉直头发,屡战屡败,屡败屡战。

    每次去发廊,我都是鼓足了勇气。因为我知道,我的大马尾一放下,立刻就有若干人围上来,一边议论,一边低呼:这是做了锡纸烫吧?不对,是玉米须吧?

    往往三四个发型师,围着我,握着烧得通红的铁板,使劲夹我那本已干枯的头发,只听得嗞嗞冒热气,我的心在滴血。

    我的离子烫,是一项浩大而艰巨的工程;一期就要七八个小时。

    等到大功告成之时,掏出几张毛爷爷结了帐,那帮人喜笑颜开地送瘟神般地把我送走,我顶着个大脑袋怅然离开。

    总是如此,却又贼心不死。花上一笔巨款,狠狠地折磨了自己,也折磨了他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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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突然没有灵感了,不知如何继续此文。

    我会隐约看到自己曾经瘦小而倔强的背影,在小小的世界里,严肃地生活着。

    不得不承认,北京五年的生活,我的性格打开了许多。骨子里一些男孩子的东西也冒了出来。

    我可以把自己搞得很邋遢,也可以人模狗样地穿上裙子扮淑女。

    原来那个敏感而温柔的小姑娘不见了,现在的我,大大咧咧,神经大条。老姐经常说我长了一张欠扁的脸。

    呵呵,偶现在就是一只人见人恨,踩不扁,踏不死的小强。哈哈哈~

    本文完。

    PS:感谢后桌MM——含心同学的友情出演。是你的诗情,为偶增添了画意(好恶~~

    May 12

    和你一起长大——我的卷毛[转]

     
    某妞突然在Q上唤我,让我看她的博文。看到她的签名已经改成:和你一起长大——我的卷毛,就意识到她可能是写了一篇关于偶的文章,果不其然,哈哈。很骄傲地转载如下:

    和你一起长大——我的卷毛

    2007-05-12 15:35:17

         我很愿意在我的文章里一直提到冰,我们相识八年,七年的好朋友,三年的同学,两年的同桌,虽然不算发小,也是最亲的闺密了。此人卷毛,皮肤白皙,脑袋硕大且圆,身子单薄且扁。她高一的时候,长长的卷毛扎成一个麻花辫,骄傲地翘在脑袋后面,穿着紫色和白色方格的丝质娃娃衣,灰色的牛仔裤,瘦瘦的站在她们家门口等人,我那时在上学的路上,从此把这个场景一直记在心里——在我心里那就是淑女和清纯天真的象征。其实我们第一次说话是这样开始的。我从长庆转学到永泰一中,爸爸把我领到教室门口,那时英语老师已经在上课了,到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,我有点怯,并且很不自然。下课了,我越想越惨,就趴在桌上大哭起来。然后她就问我:你怎么了?我答:没事。大概就只有这两句吧。  

         高二的时候我们才开始熟起来,主要原因是我要求她当我同桌,她爽快答应。高二的她还是那撮卷毛横在脑后,从背影看尤为清纯。只要你想象那种扎着麻花辫的瘦弱的十六岁的皮肤白皙的女生,你就知道是什么感觉了。卷毛因此吸引了某些男生的目光。还记得一天早上,课间操,卷毛收到人生第一封情书的事情在闺密群里传播,传播者皆为欲扬故抑,更加制造出一种神秘和八卦氛围。于是,卷毛也是与爱情有关的人了,虽然她并没有答应那个同样是卷毛的男生,但是还是把这些有着纪念意义的情书好好收藏了起来。

         卷毛在女生群里颇有亲和力,因其经常组织各种小规模女女追打活动,比如一起去野炊,一起春游,一起爬梯。在经常一起活动之后,我们的感情大为增长,并且我们自然地形成了四人小团体——四人帮。经过各种活动锻炼的我们,活动策划的能力有了极大提升,我们的鬼混层次也有了本质的提高,比如通宵一起看流星雨,通宵一起八卦,自习的时候一起对联,一起去医院给小孩送礼物。。。。。

         就是这样快乐的高中生活却要结束了,卷毛去了北京印刷学院,心和媚留在福州,我差重点线一分,复读。她们要走的时候给我录了一盘磁带,里头全是安慰鼓励的话,并有学猫叫的声音、音乐,我听着大哭不止。卷毛经常给我打电话,后来又给我寄卷子,我的高四生活也终于安全安稳地熬过了,鬼使神差地到了北师大。

         在北京,我与卷毛经常串门,我去她学校和她挤着,她来师大和我一起挤着,曾有一度,每次她来师大我们都去吃东门那家成都小吃的水煮鱼,然后互相打击,互相鄙视。卷毛上大学的时候把头发拉直了,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我所记得的仍然是高中的那个麻花辫卷毛,而不是现在的披肩长发或者马尾辫。卷毛在大学仍然是好人缘,但是形象显然有了变化,不知道为什么她逐渐被称为大头,同学们给她的最言简意赅的评价是。卷毛就是在这样一种呆状中继续获得男生们的普遍认可,桃花泛滥。于是每次我们聚也总有八卦可说。  

         我们都长大了,打交道的人不一样了,要面对处理的事情也变了,或许我们都一直在互相感受对方的越来越世俗,但不变的是,我们一直在互相支持。碰到感情挫折或者郁闷的时候,我都依赖她。心和媚离我太遥远,在北京卷毛是我唯一的避风港。  

         卷毛大学毕业的时候遇到了很多事情,之后也走了一段比较坎坷的路,现在她在一个小公司里做着重要的事情,每日嚷着辞职。我虽未毕业,也在外头混着,于是我们所谈的很多便是关于工作的。前一次见卷毛,她梳着一个髻子,同行的男生觉得她比我成熟很多。昨日见卷毛,她烫了头发,仍然是成熟。不过,卷毛在我心里没有变,仍然是那样能吃,每天对着我唧唧歪歪,不拘小节,臭美个不停。  

         不知道过很多年以后,我记得的是哪个卷毛,或许那时我会开始怀念她现在的青春。时光荏苒,我们一起从一个闭塞的小县城走到了北京,年少时的一切都只成为一种理想化的境界,过去的理想已经淡忘了,我也不去奢求我少年时的理想能够实现,因为现在我所幻想的只是永远不长大,活在干净的心灵中,不被尘世的喧嚣湮没。